网络谣言扭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判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保障公民权益,今年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机关有力有效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和辟谣工作,构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健康网络环境。现公布10起网络谣言警示案例,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抵制谣言,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景洪一女子为直播带货引流造谣,行拘!
2024年1月,网民李某某为博眼吸粉,编造“河北一16岁学生在学校被混混强行侮辱,吃药自杀”的网络谣言,发布于热门短视频平台,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李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付某某编造“澜沧江游轮准备开去缅甸拉电诈人员”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理
2024年5月,网民付某某为博取眼球,拍摄视频并编造“澜沧江游轮准备开去缅甸拉电诈人员”虚假信息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付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白某某因网曝他人隐私被依法处理
2024年5月,网民白某某非法将某热点事件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联系电话、地址等)在微信群里发布扩散,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白某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腰某编造“景区价格调整”虚假信息被依法处理
2024年6月,网民腰某未经官方核实,编造“基诺山雨林徒步价格调整通知”虚假信息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腰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李某某编造“街上抢小孩”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理
2024年6月,网民李某某未经核实,编造“有人在街上把小孩抢走,人已经被派出所的抓了,让市民提高警惕”的虚假信息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造成社会恐慌。目前,李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许某编造“景洪中学生为爱跳江”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理
2024年7月,网民许某未经核实,编造“景洪中学生为爱跳江”网络谣言在个人网络社交账号上发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许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罗某某利用AI编造“在车内蹦迪被罚款扣分”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理
2024年7月,网民罗某某以娱乐为目的,利用AI制作“在车内蹦傣迪,被罚款200扣6分”的处罚图片在其网络社交账号发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罗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玉某、岩某编造西双版纳洪水受灾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理
2024年7月,网民玉某、岩某将外地洪涝灾害视频拼接关联景洪本地,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玉某、岩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李某某虚假演绎,编造“西双版纳打车费用居高”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理
2024年8月,网民李某某为博眼球、吸引粉丝流量,编造剧本虚假演绎“云南西双版纳7.8月份旺季打车都打不到,告庄到万达500一点不贵”,并在网络社交短视频平台发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李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张某某利用AI制作“西双版纳频频发生出租车司机被非法运营三轮车司机殴打”网络谣言被依法处理
2024年8月,网民张某某未经核实,利用AI软件拼接制作“西双版纳频频发生出租车司机被非法运营三轮车司机殴打”虚假短视频在微信群里发布扩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张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需坚守底线,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